黑龙江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,青县菜源壹号家庭农场主要从事家庭农场、市民农场、农业技术开发、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改良。如果您没有时间打理菜园,您可以选择托管型的菜园,或者配送型的家庭健康菜园。欢迎登录我公司查看详细的产品信息:http://www.yihaocaiyuan.com/ProDisplay/index.html
推广家庭农场,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,加大扶持力度,制定财政、税收、用地、金融、保险等优惠政策,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。 1、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,扶持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。 定义明确后,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,明确认定标准、登记办法,扶持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。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,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,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,把经营规模控制在“适度”范围内。 2、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,给予政策扶持,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。 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,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,制定专门的财政、税收、用地、金融、保险等优惠政策,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。同时,可通过项目倾斜、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,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,支持粮食生产,保障粮食安全。 3、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,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。 2012年12月,农业部已在50个县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,这项工作对明晰农用地产权、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,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,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。建议应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。 4、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、引入事前准入审核、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,规范土地流转过程,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。 (1)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,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,防止口头契约。 (2)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,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,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,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。 (3)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,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,尊重契约精神。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,在流转期内,不得将土地收回。从而稳定流转规模,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、生产与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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