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家庭农场要解决三个问题,青县菜源壹号家庭农场【13932702718冯经理】主要从事家庭农场、市民农场、农业技术开发、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改良。如果您没有时间打理菜园,您可以选择托管型的菜园,或者配送型的家庭健康菜园。欢迎登录我公司官网查看详细的产品信息:http://www.yihaocaiyuan.com/ProDisplay/index.html
要想积极稳妥地引导和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,就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: 一是如何在发展共性过程中兼顾个性。2013年以前,家庭农场发展虽然较慢,但各具特色,如吉林延边的专业农场、上海松江的粮食家庭农场、江苏赣榆的科技小农场以及安徽郎溪、湖北武汉的家庭农场等。2013年,农业部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与资格条件之后,江苏、山东、湖北等省先后出台了省级规定。然而,各地在家庭农场认定标准、登记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差异不大,在扶持政策方面也缺乏创新。一些县级政府的管理规定,更是有千篇一律的倾向。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应该是共性与个性的结合,应在共性的前提下追求规范的管理,在个性的基础上打造鲜明的特色。在这种理念下,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不应该局限于传统农业行业范畴,应该允许其在农产品加工、市场咨询、科技服务、观光农业等更广阔的领域拓展。同时,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也应立足于地域农业的特点,体现出更多地方特色。 二是如何在放宽准入条件的同时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。2013年以来,家庭农场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宽松环境。各地纷纷放宽准入条件,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。有的地方甚至将家庭农场的培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,将发展数量纳入政绩考核机制。例如,合肥市规定:“今后五年,每年新增300家家庭农场,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30家,力争到2017年,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500家。”连云港市提出,“到2015年建成300个家庭农场”。如何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是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课题。家庭农场的通俗解释是“升级版的大户”或“职业化农民”。因此,我们应该积极引导一些热心农业、年富力强、文化水平较高的专业农户创办家庭农场,保证数量与质量均衡发展。在具体推进过程中,诸城的“分类管理”模式值得借鉴。同时,还应设立专项补贴,积极培育青年农场主,加强技能培训,促进我国农民职业化进程。 三是如何处理好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集约化、专业化、组织化、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载体。现阶段,我国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。在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,各类经营主体具有怎样的地位,扮演什么角色,发挥什么功能等相关研究尚不深入。如何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,也就成为一项紧迫的课题。鉴于此,山东省允许“家庭农场办理工商登记后,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单位成员或公司的股东”,以及“农村家庭成员超过5人,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登记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”等相关规定,亟须从理论上予以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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